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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朋友情侶|家暴衝突遭控傷害罪|成功為當事人排除刑責指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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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糾紛延伸家暴案不起訴──邱昱誠律師成功為當事人排除刑責指控!🚫

📌案情回顧:家庭口角釀爭執,衝突升級致控告傷害

本案被告為一名男子,與其女友鄭姓女子同居,雙方因情侶瑣事爭執,女方控訴遭推撞並送醫。經檢察官依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與《刑法》第277條提出公訴,法院審理認為起訴有疑點。

女方主張遭抓傷及撞牆導致腦震盪與下肢挫傷,並檢附醫療證明,但整體證據無法確切顯示被告有犯罪犯意或明確攻擊行為。

⚖️逆轉契機:邱昱誠律師積極蒐證、主張無訴追程序

邱昱誠律師接手後,立即針對本案啟動蒐證與法律程序分析,主張如下:
• 女方控告動機存疑,與感情糾紛高度關聯;
• 醫療證據雖存在,但無法與特定攻擊行為連結;
• 並未符合刑法騷擾或傷害構成要件。

法院審理過程中,邱律師力證當事人無主觀犯意,且未具持續性攻擊,並爭取請求法院裁定不受理公訴。

🔍法院採信:認定告訴人撤回後無訴訟實益

法院認為本案即便有一定衝突情節,但告訴人已在偵查程序中表明「不追究刑責」,符合《刑事訴訟法》第287條之要件,屬撤回告訴。加上情侶同居關係複雜,證據明確性不足,依法裁定:

「本件公訴不受理。」

並引用最高法院見解支持其法律見解,說明撤告即喪失追訴實益,無需再經言詞辯論。

✅成功關鍵整理

關鍵面向 說明
📄 法律構成要件
家暴與傷害罪需具體傷害與明確意圖


🔍 證據瑕疵
無攝影、無錄音,醫療資料無攻擊行為連結


💬 告訴撤回
告訴人撤回訴追意願,無刑事訴訟實益


🧑‍⚖️ 法院見解
援引刑訴法及最高法院判決,裁定不受理

🌟結語:衝突背後的真相,需要專業法律守護

男女糾紛不代表必然違法,每個當事人都應該擁有辯護與被公平對待的權利。本案在邱昱誠律師專業策略與訴訟技巧下,成功排除刑事風險,保障當事人清白與未來生活。若你也面臨家暴、傷害或家庭衝突訴訟,請務必尋求值得信賴的法律支援💪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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