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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成功案例】生前借款 300 萬未還,邱昱誠律師助原告向繼承人追討全數勝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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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昱誠律師 新竹地方法院 生前欠錢300萬未還 起訴全體繼承人獲賠成功勝訴

一、案情背景|父親生前借款 300 萬,死後卻遭推託無需償還

本案原告是一位成年女性,其父親在生前基於人情與信任,分次借款 合計超過新台幣 300 萬元 給一位熟識親友。款項多以匯款、現金方式交付,原本約定日後歸還,卻始終未見償付。

不幸的是,債務人於借款後不久即去世。原告在父親過世後,整理遺產並持續追查債務時,發現該筆款項並未被還清,便依法向債務人的 三位繼承人 提起訴訟,請求其在繼承範圍內償還借款。

二、面對否認與拖延,委任邱昱誠律師出擊追債

被告三人於應訴時,全盤否認債務關係,並辯稱:

「沒有聽說父親有向原告借款」 「借據不是他們簽的,不能確定真實性」 「就算有借,也可能已經還清,或是屬於人情贈與」

面對種種抗辯,邱昱誠律師精準聚焦兩個重點:

🔹 證據完整:

原告提供的匯款紀錄、對話紀要、借據文件具體詳實,逐筆對照匯入金額與借款日期,完整重建金流事實。

🔹 法律明確:

依民法第1148條,繼承人應就被繼承人生前債務,在繼承財產範圍內負清償責任。只要借款存在,繼承人無法任意推卸。

此外,邱律師主張:「原告不求為難他人,只求合法返還;被告繼承遺產,亦應繼承義務,這是法律的對等性與公平性。」

三、法院判決|新竹地院:借款屬實,繼承人應全額償還!

法院審理後,明確認定:

「原告所主張之借款事證具體,金流與借據相符,被繼承人生前確曾借款未清償。三名被告既為繼承人,應就其所繼承財產連帶清償新台幣 3,020,000 元,並自起訴日起依年利率 5% 計算利息。」

法院並駁回被告「借據無效」、「已償還」等說詞,指出全無佐證依據。

四、邱律師觀點|遺產不能只領不還,繼承就有義務

「每一位願意借錢給他人的人,心裡都是善良的;而每一筆沒被還的債,都該有機會被正義追回。繼承不只是權利,也是責任。」

——邱昱誠律師

邱律師強調:「許多債務人過世後,繼承人往往想藉著『人走帳清』躲避法律義務,但只要證據齊全,法律會保護每一位有權利的遺屬。」

本案最終不僅追回 300 萬本金,也依法取得利息判決,保障當事人與家族權益,是一起「為親人討公道」的成功典範。

✅ 結語|別讓借出去的血汗錢沉入歷史,法律就是討回正義的工具

如果你家中長輩或親人曾有借款給他人,但對方過世後遭拒不歸還,你仍有合法手段可以追討。請勇敢尋求專業法律協助,讓你的權益不被遺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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