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邱昱誠律師 高等法院 與未成年人性交一審重判 二審成功爭取緩刑
高院逆轉合意性交案重判──邱昱誠律師成功爭取緩刑,守住自由邊界
一、案情回顧|一段交往關係的法律風暴
一名男子與未成年女子交往期間,雙方多次發生合意性交。儘管彼此關係穩定、女方也並未具體提告,卻因家長報警,導致全案依《刑法》第227條第2項「與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」起訴。一審法院以「不顧法律年齡門檻」為由,重判徒刑,未給予緩刑,男子面臨實際入監風險。
這是一樁社會常見但極具爭議性的案件:一邊是戀愛關係中的雙方合意,一邊是法律所畫出的嚴格紅線。在這條法律與情感交會的邊界上,邱昱誠律師接手了案件。
二、逆轉關鍵|從刑責到緩刑,邱律師怎麼做?
進入第二審後,邱律師提出完整的緩刑主張與量刑分析,並鎖定以下三大逆轉戰略:
合意性交,非強制脅迫 案件核心並無脅迫、誘騙或暴力事實,雙方交往穩定,非典型性犯罪,應與一般性侵案件區分對待。 被告認錯態度良好 從偵查到審理過程始終坦承不諱,表達懊悔之意,願積極接受矯正教育、重新回歸社會。 社會適應能力佳、非慣犯型人格 被告無前科,具穩定工作與家庭支持體系,具備緩刑後改過遷善的可行性與必要性。
邱律師並輔以實務判決與學理依據,明確指出「非惡性重大,具緩刑條件」,使合議庭逐步接受其論點。
三、法庭結果|一審重判、二審轉圜,宣告緩刑
最終,高等法院參酌雙方交往背景與量刑因素,採納邱律師主張,裁定:
「本案被告並無脅迫或暴力情節,認罪態度良好,依法宣告緩刑,毋須實際執行有期徒刑。」
這不僅是對當事人的救贖,更是對整個社會在面對「合意與責任」邊界時的深刻提醒。
四、邱律師觀點|守住法律與人性之間的灰階
「法律不是冰冷的懲罰工具,它也應該理解人的行為動機與社會現實。處理這類案件,我們不只是辯護,更是在替法律找回理性與溫度。」
邱昱誠律師一貫秉持「專業+同理」的雙軌策略,不僅熟稔實務量刑趨勢,更重視案件背後的社會脈絡。他的堅持與細緻,最終為當事人爭取到了不必入監服刑的可能,也避免了一段年輕生命從此受限於犯罪標籤。
✅ 結語|在最困難的案件中,看見法律的彈性與救贖
戀愛與刑法的衝突,在現代社會並不罕見。若你或你的親友正面臨類似困境,邱昱誠律師提供的不只是法律服務,更是一份理解與協助的承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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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自由,值得一位真正站在你立場思考的律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