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高學歷教授搭計程車遭控詐欺?檢方認「無犯意」不起訴──邱律師專業辯護守住清白!
一、案情回顧|930元車資,竟成刑事風暴
「法律,並不是用來懲罰誤會,而是釐清真相。」
本案當事人是一位具有博士學歷的知名教授,平時在大學任教,工作嚴謹,聲譽良好。然而,一場看似普通的計程車搭乘,卻差點讓她背負 刑法詐欺罪的重罪。
案發當日,教授因趕赴重要會議,搭乘計程車從台北市信義區出發,並表示目的地為台灣大學。途中因細節問題(開窗、車內氣味)雙方發生爭執,甚至涉及敏感政治議題,氣氛惡化。
當車輛抵達大安區復興南路後,司機認為教授「指控繞路」毫無根據,憤而報警,並指控她「故意逃避支付車資」,構成刑法詐欺罪。教授當場錯愕,卻仍堅稱:「我從未想過不付錢,甚至手持錢包,但司機拒收!」
然而,詐欺罪一旦成立,將影響一生聲譽。面對如此嚴峻的指控,教授毫不猶豫,選擇了具有 刑事辯護專長、實戰經驗豐富的邱昱誠律師。
二、法律爭點|刑法詐欺罪的核心在於「犯意」
「刑事責任的基礎,是故意,而非單純糾紛。」
本案檢方必須釐清的核心問題:
教授是否在搭車之初,明知自己無支付能力或無支付意願,卻仍搭車,使司機陷於錯誤?
刑法第339條第2項(詐欺罪)構成要件
-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
- 施用詐術,使人陷於錯誤
- 因而交付財物,致生損害
📌 法律要點:
- 詐欺罪不是「事後不付款」即可成立,而是必須證明 「起始時的不法意圖」
- 最高法院實務見解指出:「債務不履行,原則上屬民事糾紛,非刑事犯罪。」
三、檢方見解|「無犯意」成不起訴關鍵
「真相,往往藏在細節。」
邱律師在辯護過程中,抓住檢方審查邏輯,提供了明確證據鏈,重點如下:
- 教授當時持錢包、表示願意付款,只是因爭執司機拒收
- 警詢筆錄與員警證言均顯示,教授並未逃逸,且有支付意願
- 告訴人雖指控「拒付」,但同時承認「警察到場後,教授仍想付款」
- 沒有積極證據顯示教授有『詐欺犯意』,監視器與警方調查均未支持告訴人說法
最終,檢方認定:
- 教授沒有「起始時的不法意圖」
- 雙方爭執屬誤會,非刑事詐欺
- 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項第2款,裁定 「不起訴處分」
✅ 這份裁定,避免了教授職業生涯與名譽的重大危機。
四、成功關鍵|教授為何選擇邱昱誠律師?
「專業,才是最強的防線。」
面對刑事案件,尤其是涉及詐欺罪的調查,高知識專業人士更清楚:
一旦有前科,不僅聲譽受損,甚至影響職涯。
邱律師的優勢在於:
- 豐富刑事辯護經驗:熟悉檢方偵查邏輯,精準定位攻防點
- 證據攻防專長:利用證言、影像、程序瑕疵,構築無罪防線
- 高壓溝通能力:面對檢方訊問,協助當事人穩定情緒,避免話語被誤解
策略亮點 | 實務操作 |
---|---|
精準抓住構成要件 | 強調「起始不法意圖」不存在 |
強化付款意願證據 | 佐證警詢紀錄+現場情況 |
引用實務見解 | 援引最高法院判決,說服檢方 |
延伸提醒|遇到類似情況怎麼做?
- 立即表達付款意願並保留證據(拍攝現金、錄影對話)
- 報警處理,勿逕行離開,避免被誤認逃逸
- 保持冷靜,避免情緒化言詞,避免爭執升級成刑案
結語|專業律師,守護你的清白與尊嚴
「對知識分子而言,名譽比財產更珍貴。」
這位教授深知,一場誤會若處理不當,可能毀掉多年努力。選擇專業律師,是保護清白、避免司法風險的唯一正確道路。
如果您或親友遭遇類似困境,請記得: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文字,它需要專業的解讀與實戰經驗,才能成為守護你的盾牌。
【延伸專欄】為什麼高知識分子遇到刑案,第一時間要找律師?
「法律,不只是懂,還要會用。」
許多高知識分子,如教授、醫師、專業經理人,對法律並非陌生,卻常因「過度自信」而低估刑事程序的風險。一旦被捲入刑事偵查,即使是單純誤會,也可能因 一句不當陳述 或 錯失舉證時機,導致局勢逆轉,甚至影響職涯與聲譽。
✅ 為什麼專業律師不可或缺?
- 程序防線:刑事偵查有嚴格時效與程序,錯過時機=權益受損
- 策略規劃:懂法律≠會辯護,攻防邏輯、證據運用需專業經驗
- 降低風險:避免「被誤導或話術引導」,守住無罪推定原則
✔ 邱昱誠律師提醒:刑事案件不是「等通知再處理」,而是 第一時間啟動防禦。特別是高知識專業人士,聲譽價值遠高於一切,請謹慎對待每一個細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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